建立采购供应商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6

为了进一步做好吉牛公司非集中类采购工作,维护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强化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除公开招标,长春城开吉牛发展有限公司非集中类采购原则上从供应商库中按照相关条件选择供应商。现长春城开吉牛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征集非集中类采购供应商,并相应建立“供应商信息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长春城开吉牛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巴吉垒镇
一、项目概况和征集范围

1.范围:

(一)物资类: 低值易耗品、五金、车辆配件、包材、消防安保器材、电子设备配件。

(二)服务类:车辆维修

2.长春城开吉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商库非集中类采购合作项目;

3.非集中类采购合作项目,具体合作项目及数量以谈判结果或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能提供增相应类型的发票;

3、具备必要的生产能力、经营场所,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个人经营者可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供应商提供货物必须是供应商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等材料为准);

6、同一品类供应商不得为同一人企业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

7、近 3 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犯罪记录或被政府、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如偷税漏税、拖欠员工工资等失信行为)。

附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地方工商部门年审有特别规定的,应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若属于集团公司并且拟安排直属子公司参与招标项目具体施工任务的,则必须同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该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2)特殊资质文件

(3)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认证证明(如有)。

(4)投标单位近三年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加盖审计机构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5)产品手册、产品说明书、有关检测报告。

(6)近三年产品业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使用单位评价等。

(7)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本条针对代理商性质的申请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从2024年9月9日09时00分到2024年9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7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编号:ckxm-jz-hw-2024-103、ckxm-jz-hw-2024-104
1.项目名称:长春城开吉牛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供应商非集中类合作项目

2.需求:具体合作内容及数量以签订合同为准。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报名请联系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智超 13604310486

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非集中类项目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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